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4447.“哈抹和他们谈话,说”表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这从“哈抹”的代表清楚可知,“哈抹”是指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东西(参看4431节),也就是从他们那里所得来的教义良善。因为教会的良善是父亲,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在此由“示剑”来表示)是儿子;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父亲”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在此之所以说“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而不说“古教会的良善”,是因为“古人当中的教会”是指源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教会,“古教会”是指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教会。在此之前,我们曾数次阐述过这两个教会,并说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是属灵的,还频繁论述过这二者之间的区别。
属天的上古教会的余留仍存在于迦南地,尤其存在于那些被称为赫人和希未人的人中间。这些余留之所以在其它地方不存在,是因为被称“人”或“亚当”(478,479节)的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因此“伊甸园”也在那地;“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聪明(100,1588节),园中的树则表示他们的觉知(103, 2163, 2722, 2972节)。这个园子或乐园因表示聪明和智慧,故表示教会本身;并且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天堂;因表示天堂,故在至高意义上还表示主。因此,“迦南地”本身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以及教会;在个体意义上表示教会成员(1413, 1437, 1607, 3038, 3481, 3705节)。因此,“陆地”或“地”这个词在圣言中单独被提及时,也具有同样的含义(566, 662, 1066, 1067, 1413, 1607, 3355节);而“新天和新地”就表示一个新教会,无论内在还是外在(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节)。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参看567节),正因如此,那里的地方成了代表。这解释了为何亚伯兰被吩咐去往那里,以及为何那地被赐给他的后代,也就是雅各的儿子们,即为了这些地方的代表能够永久保存下来,这些地方在写圣言时都会用得到(参看3686节)。这就是为何那地的每个地方,包括山川河流,以及四围的所有边界都成了代表(1585, 1866, 4240节)。
这一切表明此处“古人当中的教会”是什么意思,即是指上古教会的余留。因为这些余留存在于赫人和希未人中间,故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连同他们的妻子,都在赫人中间、在他们的地上得了一块坟地(创世记23:1-20;49:29-32;50:13);约瑟也在希未人中间(约书亚记24:32)。示剑的父亲哈抹代表该教会的余留,因此他表示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因而表示来自神性支系的内层真理的起源(4399节)。至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597, 607, 608, 640, 641, 765, 784, 895, 920, 1114-1128, 1238, 1327, 2896, 2897节)。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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